冀继医教委发[2009]30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有关学会、其他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对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及要求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省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并有一定的专长或研究成果。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6小时授予1学分,望各单位严格计算所需授课学时数及拟授学分数。
二、项目申报程序
各市属单位的申报工作由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表一式三份;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为保证项目质量,各市、各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内容,合格后统一报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河北大学医学部院内;邮编:071000;联系电话:0312-5079045)。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不收取评审费用。
申报表必须打印(A4纸)。严格按《河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格式填写,此表可在河北省卫生厅门户网站(www.hebwst.gov.cn)下载。
三、学科要求
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基础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急诊学、全科医学。不受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两专业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
为保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举办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ΟΟ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