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中成药的遴选原则是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所包含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药物遴选指导思想:“慎重从严、结合国情、中西药并重、突出特色”。
(一)遴选原则:
1.应用安全。
2.疗效确切。
3.质量稳定。
4.使用方便。
(二)遴选分类:
1999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其中西药为165种,并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划分为23类;中成药160个品种(每个品种含有不同剂型),并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划分为7科,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骨伤科和皮肤科。由于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在我国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所以第一批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暂时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2001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中确定其中西药88个,中成药106个,共194个药品为乙类非处方药。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其中化学药品制剂为7类205个(甲类136个,乙类69个);中成药7科1330个(甲类978个,乙类352个)。
2002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一)。第三批目录其中化学制剂47个(甲类31个,乙类16个),中成药361个(甲类280个,乙类81个)。第四批目录(一)其中化学制剂107个(甲类59个,乙类48个),中成药196个(甲类142个,乙类54个)。2003年1月公布了第四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二),其中化学药制剂51个(甲类24个,乙类27个),中成药249个(甲类192个,乙类5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