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的建设,是当前药品监管的工作重点。
一、农村药品供应
二、农村药品监督
1.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
2.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流通领域的整顿和规范
3.加大农村地区药品管理法制和安全用药的宣传
4.大力推进农村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三、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的规定
1.药柜的概念
药柜是指以保证村民用药安全、及时方便为宗旨,由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零售连锁企业及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经营活动的延伸,在村设置的药品销售点。药品零售企业限于所在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申请设置药柜。
药品经营企业设置的药柜经营的品种原则上限于非处方药,品种目录由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设置药柜的条件
3.申请设置药柜的程序
4.对设置药柜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对所设置的药柜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并承担药品质量责任。药柜所经营的药品必须由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置药柜的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药柜经营人员不得自主进货。设置药柜的药品经营企业应执行药柜质量管理文件,对药柜经营人员进行相应的药学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