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3号)精神,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执业药师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均为100 | 均为60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按照上述合格标准,经核准,我省张卓等440位同志201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各市州考生请2011年4月30日后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登记表,具体时间和地址请联系当地考试部;省直属单位合格人员请2011年4月28至29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人事考试服务窗口(地址:湘府中路168号,联系电话:84688383)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