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药监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67号)精神,现将淮安市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17日、1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原则上在淮安市市区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人事局、药监局报名宣传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六、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淮安市报名时间: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5月27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5月29日期间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住宅小区东门对面)服务大厅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三)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四)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对于档案号遗忘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
(五)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遇姓名中有无法输入的汉字,可先用同音字替代,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报省考试中心进行修改。
(六)10月8日起,考生应能登录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与《应试指南》同2008年,具体事征订事宜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关于举办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的通知
淮安市人事局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
关于举办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组织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的要求,为提高我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率,今年我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拟组织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
1、执业药师考前培训班二期(全脱产),时间定于7月份,第一期7月1日-7月12日;第二期7月15日-7月26日。联系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南京市童家巷24号;邮编:210009;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025-83271239、83271209.具体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请登录www.cpu.edu.cn成人教育学院网站。
2、执业中药师考前培训班一期(全脱产),时间拟在7月中下旬,12-15天。联系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南京市汉中路182号43号信箱;邮编:210029;联系人:郑老师025-85150230。有意参加执业中药师考前培训的考生,请在6月10日前预先电话联系或邮寄培训报名表到培训点。具体培训时间、地址及课程安排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另行通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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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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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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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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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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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费,参加全部课程培训收费700元,参加部分课程培训按比例下调。食宿费自理,教材自购。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培训中心
二〇○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