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17日、1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报名组织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传照片、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2日—2009年5月24日,报名网址:http://www.czks.cn。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86617131。资格审核咨询:85681918。
考生需先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且上传的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请在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表1张,于2009年5月27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大厅。
现场审查时初次报考的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表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点击下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照片栏内,覆盖打印的电子照片)。
以前参加过执业药师考试的老考生,请根据上次考试的档案号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9年5月27日到常州人事考试中心交报名表及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照片栏内)。对于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考生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则算作自动放弃,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工作在现场审核时一并办理,请需要订书的考生在现场审核时征订考试教材。
七、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