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1号)精神,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举行,为做好兵团此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24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4月22日-4月24日(每天上午10:30-1:30下午3:30-5:30)
(三)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选择,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了《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有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0月17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五、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3]90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考试各为4门。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