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医学教 育网搜 集整理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5月4日9:00—5月14日16:00。
(二)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9年10月12日—10月16日。
(三)考试时间
2009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9年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各地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医学教育网搜 集整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26. 执业药师 | 2.考二科 | 01.药学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02.中药学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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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四科 | 01.药学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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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药学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七、考区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老河口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