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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1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本考点200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条件
详见2月24日《浙江日报》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1号公告或浙江医学会网(http://www.zjma.org/index.asp)。
2、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按照试用期医疗机构考点归属,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22日自行上网报名,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得跨考点和逾期报名。
考生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软件提供的标准名称填写,如报名软件中查询不到,则依照单位的法人代码证的名称填写。为了区别试用单位为浙江省中医院的考生身份,凡属于“浙江省中医药大学”学生身份的,试用期工作单位请填写并修改为“浙江省中医医院”;属于职工身份的,请填写“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医院分院”的考生,工作单位请填写“浙江医院分院”。因单位名称填写不规范引起的信息数据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直接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
二、资格审核
1、资格确认
(1)医院初审时间:3月10日-3月30日
(2)考点复审时间:4月1日-7日
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分—4:30分。
(3)考点复审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南大门校医院四楼成5小教室
(4)各单位集体复审时间安排如下: 医学教育网搜集 整理
4月1日上午-----省血液中心、浙大校医院、省新华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学科学院、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
4月1日下午-----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省立同德医院、省肿瘤医院
4月2日上午-----省人民医院、浙江医院、省望江山疗养院、省针灸推拿医院
4月2日下午-----浙江省中医学院、省中医医院
4月3日上午-----浙医附属妇院、浙医附属儿院、浙医附属口腔医院
4月3日下午-----浙医附属一院
4月7日上午-----浙医附属二院
4月7日下午-----浙医附属邵院
2、考生报名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从网上填写下载并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需有考生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报名材料初审单位公章。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2009年8月31日为试用期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
(4)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上交的照片应与打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2张照片用信封包装并封口(照片和信封须注明姓名、试用单位、单位编排的汇总序号)。
(5)、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三、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
医师资格考生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二者相符后,由相关部门盖章,盖章后的复印件上交考点。具体如下:
1、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需由试用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医 学教育网搜集 整理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医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3、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医院科教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4、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确认。
5、毕业当年参加考试的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七年制硕士生以及长年制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的,由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学历证明。通过考试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缴纳考试经费
(执业医师26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50元/人)
五、医院资料汇总
各医院报名结束后,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汇集装订,考生依照报名类别(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姓名拼音字母A--Z顺序排列,以EXCEL电子表和书面表格汇总,EXCEL电子表发至考点邮箱:zdliqin@zju.edu.cn
六、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于4月18日后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确认报名信息
七、考试报名联系
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校医院(侧门)五楼
联系电话:李勤88208370、倪贞燕88208372 陈艳88208373
传真:0571-----88208370
浙江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