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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19:00-21:0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2017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和温州市纳入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地区,将推进社会办中医作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增加中医药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杭州市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专家组实地检查了拱墅区桥西直街、五柳巷、河坊街等特色街区以及胡庆余堂、方回春堂、詹氏中医骨伤医院等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杭州作为社会办中医试点地区以来,坚持开放态度,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审批各个事项,加快审批流程及效率,设置医疗机构审批法定最长期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完成,办事人员到办事现场次数为1次。中医诊所备案实现即办,即办事人员可以当场办理中医诊所备案登记证。科学合理制订规划,下放社会办医审批权限,为其预留一定的床位配置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设置民营医疗机构不受区域、距离等限制;其设立条件、资质审核、审批流程等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服务。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及评选,鼓励并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人才评选和培养。同时,优化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政策,民营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和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此外,杭州市不断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鼓励和扶持民营中医药行业协会发展,支持加强行业内部监管和自律。
专家组认为杭州市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的要求,为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留足了空间,加快了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品牌化、商业经营连锁化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多点执业、中医诊所备案等政策措施,积极打造具有鲜明特色中医药特色街区,为全国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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