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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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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医师报发文“关注|执业医师法修订,四大重点看这里!”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化医改实施以来,我国建立完善了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连续统一的医师教育培训体系。”郭燕红介绍,草案在“培训和考核”一章,将三阶段医师教育培训体系做了进一步巩固强化,规定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配备。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
“随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对医疗行业的冲击以及价值观的变化,医师在执业中面临的利益冲突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重申医师职业精神的根本原则和价值显得尤为重要。”邓利强说。
四、提高准入门槛提升医师队伍能力和水平
高素质的医师队伍是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郭燕红介绍,草案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起点确定为大专以上,提升了整个医师队伍的资质。同时还补充了医师如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等行为不予注册的规定。
随着我国医疗领域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国医师来华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执业活动的情况日益增多。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外国医师来华行医行为,草案中也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郭燕红介绍,此外,草案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衔接,内容上保持一致。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还将组织进一步调研论证,配合全国人大不断修改、完善草案,加强推进修法进程,力争使法律早日出台。”郭燕红说。
来源:医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