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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临床实践能力导向的医疗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引导人才队伍发展的“指挥棒”。我委高度重视卫生职称改革工作,2015年我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率先进行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前置条件,强调评审指标要“接地气”,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各地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制定适用于基层的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工作业绩考核,受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欢迎,为进一步深化卫生职称改革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委正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订卫生系列职称改革的指导意见,前期我们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开展专题研究,赴广东、贵州等10多个省份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级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医院院长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形成卫生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初稿,并多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沟通,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主要改革思路是,在保持现有卫生职称制度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为中心,让医生回归临床、把护士还给病人,引导医务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写在患者的病床旁。拟以医生护士为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一、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论文”,树立正确评价导向
一是改革中级职称报考条件,改变以往不同学历不同年限的做法,改为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要达到一定时间,同时做好与现行培养制度的衔接,引导医生尽早到临床摸爬滚打,破除“唯学历”。二是改革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将临床工作即门诊工作时间和收治病人数量作为申报“门槛”,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将论文作为评价参考之一,取消篇数要求,破除“唯论文”。
二、坚持以医为本,引导医生回归临床
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改变以往医生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做法,利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基于临床病案首页,直接获取申报人近年诊疗数据,既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也减轻了医生负担。二是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设置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并发症发生情况、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定位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行业特点,该管则管、该放则放
一是强化行业管理,该管则管。要求各级卫生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执行以上评价标准。二是稳慎下放评审权限,该放则放。以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为前提,探索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把确定评聘模式的权限下放到各省,根据编制岗位管理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评聘模式。三是完善岗位设置,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争取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探索按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核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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