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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安徽省发布“安徽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通知,到2022年底,安徽全省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基本健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中新网合肥9月15日电(记者吴兰)记者15日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该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计生协、省爱卫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全省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到2022年底,安徽全省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基本健全。
该项工作的目标是加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到2022年底,全省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基本健全,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生活环境改善,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据介绍,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由3-7人组成,办公服务场所设在村(社区)内,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等6项工作;通过开展骨干专业知识培训、鼓励报考相关资格认证等方式,加强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等。
据悉,从2020年8月开始,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省计划生育协会于先后在合肥市6个县区12村(居)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试点,2021年将试点工作扩展至合肥市9个县区357个村(居),其中瑶海区和肥西县实现全覆盖。从试点工作情况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立后,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更加主动积极,已成为联系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健康促进、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助力疫苗接种等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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