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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关于在核发证书前做好医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4-06-24 10:4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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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关于在核发证书前做好临床执业医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2013年考试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国家卫生计生委尚未下发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空白本,目前暂时无法核发证书。为保证医疗人员正常工作,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同意,现就在核发证书之前,做好我省医师注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通过2013年度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356分。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贴有照片);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三、操作流程

1.审核。受理机关受理申请人符合要求的材料后,予以书面审核。

2.验证。审核通过后,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中对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进行验证,记录其医师资格信息编码。

3.注册。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并在申请人的《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证书核发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注册完成后,暂不制证,将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留档、一份交还申请人作为执业凭证。待证书下发至各地后,凭《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在现执业地点领取证书,发证的卫生局应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加盖“《医师执业证书》已发(**卫生局)”专用章。后制证的《医师执业证书》上发证时间应为系统内注册时间。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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