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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19:00-21:00
详情12月31日 14:00-18:00
详情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法案在第二十五条提到要求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
2、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
3、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
4、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那么具体如何实施呢?
早在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提到了7大措施!
1、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
2、推进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3、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4、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5、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6、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7、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以后,无疑会给基层医疗带来重大的影响。村医们关心的是,自己能否在政策福利下真正受益。
答案其实是正反两面的。首先,该法案的贯彻落实,无疑会给基层医疗环境带来很大改善,从而提升村医的整体水平。
法案中坚持乡村发展优先的原则,无疑给大家吃了定心丸:
1、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2、国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此可见,国家对乡村振兴是非常重视的,其中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当然也是重要的一环。
此次法案中,还提出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这或许也意味着基层医疗人员将迎来“大换血”。现有的村医,如果不通过相关考核,不考取执业资格证书,很有可能会面临淘汰。
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薪资保障是实施重点之一。在积极引进青年人才到基层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原有的村医群体,要考虑原有村医群体的现状,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升他们的待遇。做到这些,才能真正提升村医群体的幸福感,真正地把人留在基层。
官方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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