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防毒制度:
1、实验室的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由学院保卫科集中保管。
2、领用剧毒物品准备实验时,领用人必须详细写明用途、领取数量,并经实验管理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实验完毕后,领用的剧毒物品如有剩余时,应及时退还学院保卫科集中管理。
3、在实验过程中,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在必须使用有毒物品时应事先了解其性质,做到安全使用。
4、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并尽可能密闭化。学生实验产生有害气体时,实验室内要进行良好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5、实验人员严禁非实验场所使用毒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或在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存放其它物品,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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