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省卫生计生委于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56号),正式启动2015-2016年度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面组织,委托省医院发展中心进行日常管理,由省直19家医疗卫生机构及各市卫生计生委具体实施,对全省医师进行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综合考核。我省符合2015-2016年度考核条件的医师共有119724名,参考合格率达到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