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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19:00-21:00
详情出分当晚 19:00-21:00
详情2016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口腔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二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
2、考生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6、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截至日期2016年3月31日);
7、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8、应届毕业生试用证明(时间截止到3月31日,笔试报名时出具截至日期到2016年8月31日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9、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执业期间考核合格证明。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下载请登录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www.nbyx.org.cn)。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确认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形式,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须对本单位考生报名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确认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签注“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公章。除毕业文凭外,其他证件原件可交还考生本人。
2、民营医疗机构和军队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时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把考生提交的材料收集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区卫生计生局215室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以上为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2016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口腔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的相关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