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腔颌面外科考点:各类创口的处理原则”的内容,有很多考生都很关注,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1.无菌创口处理原则
(1)无菌创口不论有无组织缺损,均应争取作组织整齐与严密的缝合;有组织缺损者可采取皮瓣转移和植皮的方法解决。对术后有可能发生感染的,疑有污染或术后渗血较多的创口,应放置24~48小时的引流物,如无效腔过大或渗出较多,应延长引流时间至72小时以上(有时需要更换一次引流物)。
(2)无菌创口除为拔除引流物及怀疑已有感染者外,一般不轻易打开敷料观察,以避免污染。对确需打开者,也应遵循无菌原则。
(3)面部严密缝合的创口可早期暴露,并及时以3%过氧化氢和4%硼酸及95%酒精混合液清除渗出物,切忌渗出物凝聚、结痂、成块,造成感染或影响创口愈合。
(4)面部的无菌创口一般可早期拆线,张力过大或有手术特殊要求者除外。由于面部血液循环丰富,生长力强,可在术后5天开始拆线;颈部缝线可在术后7天左右拆除;光刀手术的创口,拆线时间应推迟至术后14天。
2.污染创口的处理
(1)污染创口也应力争作初期缝合;如为损伤引起,应行清创术后作初期缝合。可能发生感染者,缝合后应放置引流物。引流物放置时间与无菌创口相同。不能缝合者,如腭裂手术后的松弛切口,应覆盖包以碘仿纱条的油纱布,抽出的时间视各类手术要求及创口愈合情况而定。
(2)经缝合后的污染创口,除为拔除引流物或怀疑创口有感染时,一般不宜随意打开检视。
(3)污染创口位于面部经缝合者,也可早期暴露处理。
(4)污染创口的拆线时间,位于口外者与无菌切口相同;位于口内者,应在7~10天拆除(腭裂术后的创口缝线应延长至10天以上拆除)。对于不合作的小儿患者,口内缝线可不必拆除,任其自行脱落。
(5)污染创口应给予预防感染措施,如使用抗生素等。若怀疑可能出现破伤风杆菌感染时,应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TAT)。口腔内应给以各种漱口剂含漱。
3.感染创口的处理
(1)感染创口一般不应立即作初期缝合,应在感染被控制或进行手术清除病灶后考虑缝合。缝合时不宜过紧,组织不应太少,并常规放置引流物,引流口要大。引流物的去除应视有无脓性渗出而定,一般应在无脓液排出48小时后去除;反之应继续引流。脓肿切开后不应缝合,而需放置引流物。
(2)感染创口应覆盖敷料,并定时检视和换药,脓液多者可每天2次。
(3)对肉芽组织创面及有大量脓性分泌物的创口,应予以湿敷。药物可根据致病菌与创口性质来选择:一般细菌感染可用0.1%呋喃西林、0.1%利凡诺(依沙吖啶);厌氧菌感染可用3%过氧化氢溶液;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用1%醋酸、2%苯氧乙醇或0.1~0.5%多黏菌素以及0.2%~0.5%庆大霉素溶液。大面积肉芽创面感染已控制,但有残留肉芽水肿时,可用高渗盐水湿敷。经处理后的肉芽创面,应争取早期植皮(自体或异体),使之早期愈合。
(4)有脓腔存在的创口,应保持引流通畅,并以各种消毒及抗生素溶液冲洗脓腔(药物选择原则与局部湿敷使用药物相同)。如遇炎性肉芽组织过度增生,堵塞瘘管,应刮除、剪除或烧灼之。
(5)感染创口经处理后缝合者(例如颌骨骨髓炎术后),由于组织炎性浸润变性,容易发生创口裂开,故不宜过早拆线,一般应在1周后。
(6)感染创口在愈合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全身或局部应用抗生素,并加强营养支持和维生素摄入,促使创口早期愈合。
4.换药的基本原则 换药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和促进创口的正常愈合,在创口周围或创口内更换药物谓之换药,不使用药物仅调换敷料者称为更换敷料,但临床上常把二者泛称为换药。临床上一般在更换或去除引流物、创口渗血较多或有大量分泌液溢出、疑有血肿形成或感染、敷料松脱或过紧、伤口剧痛以及需要观察创口或皮瓣等情况时才进行换药。至于换药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换药的准备等),技术要求(操作程序、拆线的方法和要求),置换引流物的方法和要求,死腔、肉芽创面坏死组织及线头感染的处理均与其他外科换药相同。
5.换药的注意事项 换药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即使是感染创口也应如此,否则将造成创口感染、加重感染和混合感染。
1.换药的动作要准确、轻巧、细致,切忌粗暴。应用棉球清洁暴露创面时是“蘸”而不是“揩”、“擦”的动作。对暴露创面不可应用带刺激性的药物,动作要迅速,尽量缩短时间,勿使创面暴露时间过长。
2.持镊应在上1/3处,并勿使镊碰及非换药区,应掌握并使用双手持镊,保持一“脏”一“净”,即一镊接触创面,一镊接触药碗和消毒敷料。使用过的棉球和纱布等物不可再置入消毒的换药碗内,而应置于另一个药碗中,两碗要严格区分。对特异性感染创口,其换药用过的敷料更不可随便弃置,要集中焚烧。
3.多个患者换药,应遵循先无菌创口,后污染创口,再感染创口的顺序,并每换一人后必须重新洗手,以防交叉感染。
以上这么大一段文字,这看的好费劲,不过总结了下边的这几个表格,供大家参考。
无菌 | 污染 | 感染 | |
缝合 | 严密缝合 | 初期清创后严密缝合 | 不应立即初期缝合 感染被控制或手术清除病灶后可缝 不宜过紧,组织不应太少 |
创面 | ———— | ———— | 湿敷,引流+药物冲洗 |
引流 | 选择放24-48h 无效腔大>72h | 选择放(同前) | 常规放置, 无脓48h,有脓脓消为止 |
辅料 | 面部可早打开 | 面部可早打开 | 定时检查换药 |
拆线 | 面5颈7光14 | 口外同无菌, 口内7-10,腭裂10以上 | 组织脆弱---7d后 |
预防 | ———— | 口服抗生素,TAT注射 | 局部全身抗生素,营养支持治疗 |
关于创口的处理的理论内容,总结如上,各位小伙伴们你们掌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