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市医学会发布了吉林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通报制度,为方便大家了解详情,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为了更好地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严格把关培训质量不流于形式,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规范继教活动管理制度,防止替代学习及学分领取,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市级继教项目开展,按照审批后公布的《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表》为准。
2、各单位需在举办项目前一周填写《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通告》发送指定邮箱中,并在QQ工作群将举办的培训内容、地点等相关通知进行公布。
3、每一培训中,务必将留有现场培训照片,照片中要体现授课名称及讲课人。培训后2日内要将继教项目登记表、课件、200字以内的项目培训小结及现场照片2张,发送至医学会继教办邮箱(jlsyxhjjb@163.com)中。
4、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留有签到。本院人员签到簿由科教管理人员自行拟定,外单位参加人员统一使用外院人员签到簿。除签到外,必须留有联系方式,以备抽检,信息不全者不授予学分。
5、如须申报临时项目,需提前30天向市医学会继续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报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和一览表,电子版与纸型版各一份,并注明临时字样。
6、在信息通报中发现好的继教项目,将做为优秀项目予以推荐,必要时可制作成电子方式对基层开展继教服务。
7、所有学分领取时间为全年培训结束后,凭借项目举办通告单、项目登记表、签到簿、200字以内的项目培训小结及现场照片2张,于当年年底(即12月31日)前领取完毕。逾期者不再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吉林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通报制度,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