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医学会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湖北省卫生健康类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的通知,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各省属卫生健康类社会团体,各市州卫生界学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04〕68号)、《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鄂卫发〔2007〕25号)的有关规定,现认定并公布2021年湖北省医学会等40个省市级卫生健康类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268项(以下简称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见附件1)。项目信息可在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官方网站( http://www.hbma.org.cn )及省级继教管理平台查询。
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管理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即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授课师资及项目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与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相近者,如采取联合举办,学分授予只计一次,不重复计算。举办前2周内,申办单位须按照要求,通过省级继教管理平台报送举办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至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预审;举办中,申办单位须自觉接受省继教办及活动举办地所在市州继续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举办后2周内,申办单位须将项目执行资料(项目实际举办日程、全体学员名单、会场全景照片及项目负责人授课照片、会议使用资料)上传省级继教管理平台,依次接受市州及省继教管理部门审核。
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举办时效以获批年份自然年度为计算周期,超过12月31日举办的项目视为未执行。当年度未执行项目和在各级现场抽检中违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规定被查处的项目负责人,取消下一年度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的申报资格。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397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省公布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面授或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面授培训应遵循政府部门的防疫相关要求,控制参会人数,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线上培训仍参照面授项目管理,应依托有资质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实施;申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补充在线教学网址等信息;申办单位须加强对线上举办项目的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学员反馈和培训质量评价机制,确保培训实效。
请各有关学(协)会切实加强对社团学术类继教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统计完成本学(协)会获批社团学术活动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版加盖公章后交至省继教办存档备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高婷,赵保军
联系电话:027-87891692,027-87360360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7附1号(老卫生厅)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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