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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医学会发布了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2020年修订版),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及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学分分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