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扎实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在线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旗县区、市直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中直、区直驻包单位在我市参评职称及续聘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培训内容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必修课程为《目标与时间管理》,共14个学时(含考试)。学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添加选修课,学时数将计入本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习档案中。
(二)学时要求
初级职称(含未取得职称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公需科目培训学时数累计不少于14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累计不少于28学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累计不少于24学时(在完成公需科目在线培训必修课程14学时的基础上,可通过添加选修课程学习来补足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申报或续聘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三、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培训的形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登陆“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baotouzj.chinahrt.com或“包头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栏目,进行注册后参加培训,注册必须为实名制。
为方便大家学习,培训平台还增加了移动端学习功能,在网站首页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软件安装到手机上使用,移动学习端拥有与网站相同的学习功能,还支持课程在线下载离线观看,下次连网时上传更新学习进度等功能,提高了学习的实操性。使用说明书和二维码在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主页上公布。
(一)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6月30日,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其它时间为网络维护时间,学员不能登录学习,只能打印培训学习档案,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将于年底集中开网补学(具体时间另作通知)。
(二)培训登记。学员修完所学课程内容并且通过必修课考试后,下载培训档案(通过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打印“印有二维码培训合格证书”),将培训合格证书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页上,待“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时统一审验(具体验证时间以市人社局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三)培训费用。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费用参照《关于核定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收取,必修课为每人55元(其中:学员只需缴费30元,直接在网上缴费即可,其余部分由市里补贴),学员在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上实名制注册并缴费后,即可开展学习。
(四)咨询服务。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相关通知内容、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在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主页上公布。
四、其他事宜
(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在线培训,是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也是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学习方式和途径。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工作,广大人事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宣传动员公共课在线培训工作,并适时提醒和督导专业技术人员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公共课培训任务。
(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照在线学习的开网时间及时安排学习,确保培训内容的按时完成。同时,要认真落实和完善继续教育“三挂钩”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为杜绝继续教育证书登记中的不规范行为,旗县区人社局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责成专人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并将在线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粘贴于《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页面内,专业课培训内容需加盖旗县区人社局、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专用印鉴”。凡专业课年度培训计划未按规定时限在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备案的地区、部门或单位,我局将不予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