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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2016-12-21 16:0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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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内蒙古考生都比较想知道内蒙古继续教育学分记载相关事宜, 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了关于内蒙古继续教育学分记载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1.现场集中面授方式继续教育的,由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统一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学分登记。

2.网络培训方式继续教育的,在继续教育培训网站完成培训任务后,由网络培训单位提供名单会同盟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学分登记。网络培训单位必须为盟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培训网站的后台查询、监督功能,以便于盟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随时掌握学员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并及时记载继续教育学分。

3.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记载学分。

4.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在当年度完成学分登记。网络培训单位在2016年年底前为会计人员开通培训课程的(离年底不足90天),会计人员必须在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培训任务,网络培训单位必须在1月20日前提交给盟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学分记载完毕,1月20日后系统将无法记载上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http://116.113.106.172/acms/)通过【会计从业管理】或【会计监督】栏目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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