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进修医师须知已经公布了,相信很多人都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整理了须知相关信息如下,请参考!
1、申请至东方医院进修的医师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省级、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医师执业证书》;
三年以上病房工作经验;
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进修申请表、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进修时间及费用:
每年分两批招收进修人员,分为是三月和九月的上旬。
进修以半年为单位,3000元/半年,内镜中心6000元/半年(不含住宿费,不含白衣)。
3、接到进修报到通知的进修医师请持报到通知单于报到日期至东方医院医务处报到。(逾期三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修资格。)
4、进修医师注意事项:
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
进修医师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须有原单位来函,由医务处批假。
病假、事假者,进修期顺延,顺延期间医院不负责安排住宿。病假一个月以上者,回原单位休假。
进修医师请安排好时间错开晋升、婚育等长假,进修期间不安排此类假期。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5、进修医师住宿,由进修生公寓具体安排并管理,费用2160元/半年。
6、进修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7、不能结业的情况(因个人原因不能结业者,进修费用不予以退还):
进修期限不足半年;
医务处查岗两次不在,且无正当理由;
请假逾期三天未归;
进修期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进修学习,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电话:67689641
联系人:谢玉晗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东方医院医务处(东楼北侧609)
邮编:100078
以上为东方医院进修医师须知相关信息,更多进修医师信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