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整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教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