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各办班单位:
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审核,共确定 2022年龙岩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17个(详见附件1,2,3,4),现通过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longyan.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布,供我市卫技人员选择参加,请各地、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实施。
一、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办班单位应严格遵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规范管理的通知》(龙卫科教〔2021〕4号)等要求进行培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培训主体责任,精心组织,保证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不得将项目交给非执行单位举办,联合办班的单位要明确第一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码、名称、日期、教学时长等,擅自更改不予授分。未经龙岩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在龙岩市内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级II类)所取得学分(含电子学分)视为无效学分。
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为做好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市卫健委对项目实施流程进行了梳理,请项目执行单位仔细阅读具体流程(附件5),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登记备案、培训过程、学分授予、项目总结等工作。
三、强化计划落实,提高项目完成率
各办班单位应根据立项情况合理安排办班计划,及时落实当年项目,提高项目完成率。各单位当年获批的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立项的主要依据,对项目办结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和单位,减少申报指标数,办结率过低的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学学术会议管理参照《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学学术会议管理的通知》(龙卫科教〔2021〕12号)和《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线上会议学分管理的补充通知》执行。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丹、罗芬芬,联系电话:0597-3298355,邮箱:lysjjb123@126.com,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北面472市卫健委中医与科技教育科。
市医学会联系人:卢冰,联系电话:0597-3298370,邮箱:lysyxh0597@126.com,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北面461市卫健委医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