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助考之星
扫一扫,立即下载
鐎殿喒鍋撻柛娆愬灱閳ь剙鎷戠槐锟�北京正保医教科技有限公司
闁兼槒顫夐悘澶愭偋閸喐鎷遍柨娑虫嫹8.6.13
閻庣懓顦畷婊堟偋閸喐鎷遍柨娑虫嫹8.6.13
閹煎瓨姊婚弫銈呪槈婢跺﹤鎸ら柡澶婂暣濡炬椽鏁嶉敓锟�闁哄被鍎冲﹢鍛村级閸愵喗顎� >
APP:闂傚懏鍔楅~鍡涘绩鐠恒劎鎽滈柨娑虫嫹闁哄被鍎冲﹢鍛村绩鐠恒劎鎽� >
手机网
官方微信med66_cdel
1、参加精神病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精神病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博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