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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嘱的分类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希望对各位护士资格考生备考复习有所帮助。
(1)长期医嘱:医嘱自开写之日起,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并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临时医嘱须立即执行,有的限定执行时间。
(3)备用医嘱:包括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
①长期备用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要时使用,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医嘱方为失效,并需注明间隔时间。
②临时备用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使用,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