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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的诊断标准及药物治疗有哪些?
诊断标准:
首先是准确的病史和体征。
其次是脑电图。原则上讲发作期脑电图是最有价值的一项辅助检查。不论任何一种癫痫,在发作时均伴有脑部的痫性放电,但目前临床上所使用的常规头皮脑电图不一定都能记录到,而在发作间歇期既使再结合诱发试 验、24小时连续描记等,其总的阳性率也只在80%~ 90%左右,所以,临床上诊断时一定要结合病史,体检和其他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因为脑电图呈阴性就否认是癫痫,当然没有临床表现而脑电图呈阳性者,也是不能确诊的。只要临床表现是典型的,一般都可予以诊断,同时注意加强对脑电图的检查。
第三个诊断依据是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
一般药物治疗:
1.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择安全、有效、价廉和易购的药物。
大发作选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钠 0.6-1.2/d,卡马西平 600-1200mg/d等。
复杂部分性发作:苯妥英钠 0.2-0.6/d,卡马西平0.2-1.2/d。
失神发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癫痫持续状态:首选安定 10-20mg/次静注。
2.药物剂量从常用量低限开始,逐渐增至发作控制理想而又无严重毒副作用为宜。
3.给药次数应根据药物特性及发作特点而定。
4.一般不随意更换或间断,癫痫发作完全控制2-3年后,且脑电图正常,方可逐渐减量停药。
5.应定期药物浓度监测,适时调整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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