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五大政策”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诊模式,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所在,是当前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则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2014年底,重庆九龙坡区在走马镇和石桥铺街道开展签约服务试点工作,主要做法被中央和市委改革办专题刊发。为进一步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我区创新推行“五大政策”为该项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基层非编人员补助政策。2010年9月以来,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单位实际在编在岗人数核定,占人员总数29.4%的临聘人员只能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进行安排,影响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我区创新实行基层非编人员补助政策。在基层卫生机构核定的人员总量内,区财政对非事业编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在编事业编制人员人均绩效工资60%的标准予以补助。此项政策实施将明显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压力,促进机构健康发展。
二是基层医务人员激励政策。根据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补贴和资金,也就是说,在年初核定工资总量后,无论全年业务量有多大,服务质量有多好,收入有多高,绩效工资总量都不能增加,反之,绩效工资总量也不会减少,政策滞后僵化,不利于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出现重预防、轻医疗现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为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薪酬制度,实行先考核后奖励的办法,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政策。在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支结余中,提取60%的资金作为实施绩效工资后可保留“高出部分”,用于绩效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实行总量管理,定期核定,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实行动态管理、上下浮动,充分调动单位和职工积极性,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此项政策将有利于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医疗业务项目,更好的为辖区群众服务。
三是专家基层服务补偿政策。为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技术力量,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我区在市级相关政策出台前,创新实行专家基层服务补偿政策。由区财政参照《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二、三级医院专家下基层服务给予相应服务补助。专家下基层期间,其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工资福利、奖金和岗位等保留不变,在基层医疗机构取得的工作业绩还作为其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专家下基层除了坐诊以外,还开展人员培训、专题授课、教学查房、手术示教、技术成果推广等。此项举措有利于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使医改成果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四是有序就诊患者奖励政策。为逐步引导辖区群众建立基层首诊、有序就医习惯,我区在分级诊疗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医患之间沟通,对于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到哪家医院、找哪位专家合适等问题,均由家庭医生给予科学、专业的建议和回答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创新实行有序就诊患者奖励政策,对由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住院的签约医保慢性特病病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给予150元/人次补助。此举措能较好缓解患者有病乱投医、大医院患者“爆棚”、“打拥堂”现象。
五是全科医生专项补助政策。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核心力量。提高基层全科医生待遇,有利于稳定基层全科医生队伍,更好地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效果。区财政每年按照正高级800元/月,副高级500元/月,中级400元/月,初级300元/月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对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全科医生予以专项补助,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激励力度,提高其相应待遇,体现自身价值,引导他们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