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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健康管理师第十六章重点整理(一)

2021-04-14 08:4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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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健康产业是备受关注的朝阳产业,国家政策优,发展前景好,想入行考健康管理师、中医健康管理师等证书的朋友们请尽快行动啦,越早考越有益处哦~~下面小编接着为大家分享文章:【基础知识】健康管理师第十六章重点整理(一),一起来看看吧!

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2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依照本法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劳动合同的建立

1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动合同的种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4、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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