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基本要求有哪些?想来江苏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不少人还存在疑问,医学教育网编辑针对该问题,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6.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考试对考官的要求: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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