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申报呼吸内科主任医师职称论文要求:
按照国家人保部、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按照京卫人字〔2006〕9号文件执行)。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答辩论文。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见附件1.
按《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文件规定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者,应按照《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附件2)所列核心期刊目录提交论文,并在提交论文的右上角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在国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可到北京卫生人才网查询,网址:http://www.bjwsrc.org)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今年在卫生科研职称评审中试点增加论文查重环节,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
附件1: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