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4〕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4〕130号)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4〕1562号)精神,为做好本考点的报考工作,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计划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考试方式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纸笔考试作答方式。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6日 | 0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考试对象与报名地点
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由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毕业证明模板可参考《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
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报名。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照执行。
三、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考生网上预报名,考点现场确认的方式。2015年1月12日-2月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然后带齐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到市考务办办理确认手续。东莞市考务办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13日-2月5日,地址: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4楼)。
四、现场确认办理程序
(一)按申报人员分类办理
1.在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3.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存放在东莞市内档案管理部门的,可到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前往东莞考点办理。
4.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东莞的考生,需回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办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本校报名点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月13日-1月28日)
2.往届有单位考生,统一由单位送到市考务办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1)
3.往届无单位考生,个人到市考务办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月13日-2月5日)
请考生注意时间期限,及时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
五、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详见附件2.
(二)在审核报考材料时,凡对“省外中专”学历或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如: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考生(以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明地点为“报名点”的归属地)的申报材料初审及送市考务办现场确认的工作,统一由各镇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四)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在审核考生证件、证明材料时必须认真查验并在验证复印件;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单,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并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最后页面一起装订。
(五)报考缴费:广东省暂未实行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方式仍与往年一致。
(六)市考务办咨询、监督电话:23281199.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
(一)自2015年4月23日至5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二)考后45个工作日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三)考生的成绩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不受理个人领取,统一由各报名点(单位)负责领取并分发。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东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doc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