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2015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省、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护士注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首次注册: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注册条件者;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二、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注册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执业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正反两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3张(严禁艺术照、大头贴);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护士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正反两面打印);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2010-2014年连续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四、办理程序
有软件的单位按照《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上报审核;未购买软件的单位由区卫计局窗口代录。
五、其他事项
(一)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医学|教育网整理,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等相关事宜,不接受个人办理。
(三)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工作的集中审核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办理(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63357139),具体安排见附件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