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农村卫生协会城区分会:
为做好护士延续注册工作,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机关
修水县卫计委
二、注册对象
已经护士首次注册,现在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注册证书》5年有效期满继续执业的。
三、注册程序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前,由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向县卫计委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经县卫计委审核合格,准予延续注册的,填写延续注册记录,标记有效期。延续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原有效期截止日期基础上延续5年。
四、提供材料
(一)相关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护士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县中医院体检科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证明(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保健院、县二医院可在本院体检);
5、护士聘用证明
6、单位聘用期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五年继续教育学分证证明(到修水卫生进修学校办理,地点在老卫生局二楼)。
8、近期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审核表和体检表各1张)
(二)信息汇总
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本院延续注册护士信息汇总表(由系统产生),其它机构由卫计委医政股汇总。
五、注册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起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逾期将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迅速通知注册人员到县卫计委公共邮箱下载或到县卫计委医政中医股领取《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聘用证明》等表格进行注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本辖区(单位)护士延续注册工作进行合理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好护士延续注册工作。
2.县卫计委要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受理,对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实施领导签字负责制,认真梳理本单位护士岗位和护士注册,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执业护士集体申请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已经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在五年注册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目前不在临床护理岗位的,或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或被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不予延续注册。
5.对不含护士职责的岗位,如图书统计、病案管理、挂号收费、检验试验、党政工团、药剂医技、医保器械等行政后勤部门属非护理岗位的不予办理护士注册与延续注册。
6.对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的,按实际工作岗位予以梳理,按岗执业,注销另一专业资质,回收相关执业证书。
7、身份证明、执业证、继续教育证等复印件本人签字,聘用单位及县卫计委盖章确认。
8、所提供的材料请使用A4大小的纸张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联系人:卢骏
联系电话:7625621
附件: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