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护士资格考试通知:
吉林省关于做好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白山卫发〔2016〕6号文件可知吉林省白山市2016年护师资格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29日。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月2日至3月4日对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复审,具体考务信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考试信息
(一)复审时间、地点
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月2日至3月4日对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复审,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采取速递的形式邮发给考生。
(二)报名信息修改。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3月4日前。
(三)考场编排。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及考区审核考场编排的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1日至18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2016年4月21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5月29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五)网上打印考生签到表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于5月10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定于2016年5月28、2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批次,共分4个批次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28日 | 第一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29日 | 第三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通知标准执行。共收取考试费130元。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一)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天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成绩合格证明在考区领取后,将以速递的形式邮发给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六、违纪处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5月15日起开通考务管理系统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功能,各考点工作人员须在6月5日之前完成本考点内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核,将本考点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至考区,须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与考务系统内的信息一致。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
(二)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要做好人机对话考试的宣传工作。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要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场第一线管理,狠刹考场腐败歪风。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严重违纪违规的,2周年内不得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对于在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同时,请各考点严格按照《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
附件: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网上预报名 | 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2016年1月13日—2月1日 |
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2016年2月2日—3月4日 |
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 | 2016年3月4日前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2016年3月11—3月18日 |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 2016年4月21日—5月29日 |
考办设置上报 | 2016年4月10日前 |
光盘交接 | 2016年5月23、24日 |
考试实施 | 2016年5月28、29日 |
考区上报考生信息修改数据 | 2016年6月8日前 |
考区、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 | 2016年6月5日前 |
考区考试物品销毁情况上报 | 2016年6月5日前 |
网上成绩发布、考生网上打印成绩单 | 考后4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