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计生单位:
依据《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及《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15〕660号)精神,按照《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经区卫计局研究,决定于11月份开展我区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本轮延续执业注册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首次注册到期的在岗执业护士。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三)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由市一院或市二院出具)。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五)护士在岗证明(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三、时间安排
本次延续注册于11月5日开始,11月13日结束。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延续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抽出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资料,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请各医疗机构统一收集汇总本单位所有延续注册人员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卫生局医政科进行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好本次延续注册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体检表可在卫生局网站下载服务栏下载(www.wnlwws.gov.cn/)。
(三)各医院负责本院及所管辖区内村卫生所护士的延续注册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提交材料时,连同辖区村卫生所护士延续注册材料一并交区卫生局医政科。
(四)延续注册工作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我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审核材料一人一袋,按顺序装订,以便集中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