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我委《关于集中开展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信息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7〕11号)、《关于做好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函〔2018〕34号)、《关于更新卫生人力和医用设备实时报信息库的通知》(鲁卫函〔2018〕266号)要求,确保电子化注册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和统计直报系统(简称“直报系统”)相同统计口径下的数据保持一致,实现机构、医师、护士信息“一数一源”。经研究,确定对注册系统和直报系统中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基本信息进行集中比对、核实、修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前期,我委对注册系统与直报系统中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基本信息进行了比对、清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号不一致、不一致的项目未在原注册信息修改导致医疗机构重复录入;医师、护士身份证号、姓名拼写不一致;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不一致;统计系统上报之前未及时录入医师注册信息;返聘、离退休、辞职、调走人员未按照规定在注册系统进行备案;医疗机构的注册、统计、人事部门缺乏及时沟通导致信息不一致等。截止8月15日,医疗机构信息一致率为94.27%;医师信息一致率为40.35%;护士信息一致率为70.83%.
二、核实修正内容
(一)医疗机构信息。各级注册机关要在前期医疗机构比对的基础上,将比对系统提示不一致及存在差异的医疗机构信息进一步进行核实和修正,直报系统中的非医疗机构不参与信息比对。确需修改的相关信息要在注册信息系统进行修正或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能擅自录入新信息,杜绝人为造成机构信息重复录入。要重点查看比对系统左侧标红项的内容,务必核实并修正。8月31日前,各级注册机关要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比对一致性为100%,差异数为0.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方可进行医师和护士的信息比对、核实和修正工作。
(二)医师、护士信息。各单位要分别按照两个系统各自要求的统计项目逐一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准确更新现有信息和录入缺失信息,确保各自系统现有信息真实、准确后,再进行两个系统之间的比对,直报系统中的其他人员不参与本次信息比对。各医疗机构可通过登录统计直报系统(www.sdwstj.org)的质控模块查看本机构两个系统的医师和护士比对信息。各医疗机构负责统计、医护注册及人事管理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核对统计直报和注册系统中的人员是否一致、准确,与人事部门掌握的情况是否相同,重点包括规范化培训、研究生人员以及调动、辞职、退休等信息的清查核实,发现漏报要及时录入相应系统。注册系统涉及医师、护士信息错误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及时申请修改。新增人员信息要及时分别录入相关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动态统一。
(三)统计口径。注册系统医师是指注册在主执业机构的人员,护士是指注册在医疗机构的人员;直报系统在岗人员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在编及合同制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如医师、护士等),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多机构备案医师计入其主执业机构在岗人员数,不得计入备案机构在岗职工数。由于上述统计口径导致直报系统和注册系统医师和护士人员数不一致的情况,属于应该合理存在的差异,应予以保留,并将真实、准确的信息填写在《医师和护士人员不一致信息备案表》中(附件),备注不同类型情况。我委后期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将备注信息导入到比对系统中,不作为不一致情况进行统计。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相关系统的科(处)室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进行核实修正,做到每日调度,每日通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可以通过查看行业服务资源监管系统的子系统信息比对监管系统(卫生专线:http://11.1.3.112:8005/bi42;计生专线:http://10.60.4.102:8005/bi42)的医师与护士比对结果,及时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修正。
(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医护人员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本单位医护人员基本信息保持一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注册系统的管理,杜绝“挂证”现象。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现有人员数据的核实、清理、补充、修正工作,并把核实修订情况总结同时报委医政医管处、规划与信息处、人事处。
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医政医管处联系人:于 明
联系电话:0531-67876209
电子邮箱:sdyzygc@shandong.cn
规划与信息处联系人:于妮莎
联系电话:0531-67876419
电子邮箱:yunisha@shandong.cn
信息中心联系人:高霖龙
联系电话:18853193606
电子邮箱:sdwstj@126.com
人事处联系人:王友晓
联系电话:0531-67876261
电子邮箱:wangyouxiao@shandong.cn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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