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相关学历可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前,已入学注册但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和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按《护士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无法确认的学历证书,考试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及相关学籍档案。
2.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或录取新生名册及相关学籍档案。
(四)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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