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朝阳考点的报名通知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24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5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6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规定,凡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报名参加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21日。考生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月7日9:00-22日16:00。考生根据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全市设8个报名确认点(详见附件1)。
3.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⑴《申请表》;考生在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申请表(黑白彩色均可),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盖章)。留下的联系电话保障畅通,否则出现问题联系不到本人,本人后果自负。
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是否为普通全日制、实习医院及时间等)。
⑸社民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网上缴费。国家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2021年2月27日-3月12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的功能,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1年4月7日~4月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打印准考证。并在此期间确保身份证无丢失,考试期间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生参加考试,丢失者请尽快补办,以免影响考试。
六、机考模拟练习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考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下载安装机考模拟软件提前练习,熟悉操作。
七、考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并进行全市通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必须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知晓违反上述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处罚。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国家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根据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国产密码应用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电子认证服务工作,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者后果自负。
护士执业资格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九、考务费收取标准
每人每科60元,实行网上缴费。
附件1:
朝阳考点各报名确认点及咨询电话: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632218
北票市卫生健康局 5580095
凌源市卫生健康局 6822631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 7015091
建平县卫生健康局 7578607
喀左县卫生健康局 13842113060
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2855267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2563580
朝阳市卫生学校 717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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