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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因妊娠与分娩给予心脏的额外负担造成心功能进一步减退,尤其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产后24—48小时,心脏负担较重,原有心功能不全者极易发生心力衰竭或心房纤颤,危及孕产妇生命。
1.给予低盐、高蛋白、高维生素和易消化的食物,禁食刺激性食物,每次进食不可过饱。
2.做好心理护理,避免情绪波动,必要时给予镇静剂。
3.严密观察呼吸、脉搏、血压、体温,每日测量4-6次,如果脉搏不规律,应同时测心率一分钟,如果脉搏超过120次/分,呼吸超过24次/分,及时通知医生。
4.有心力衰竭者,应绝对卧床休息,取半坐卧位,必要时给予氧气吸入,备好急救物品和药品。
5.记录出入量,隔日测体重一次,如尿量每24小时少于600-800毫升,体重增加过快,应注意有无水钠潴留及肾功能衰竭,并及时报告医师。
6.保持大便通畅,嘱病人多食蔬菜水果,预防便秘。产后两天未大便者,可给予缓泻剂。
7.抗感染治疗预防感染,以免诱发心力衰竭。
8.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时,服用前应数脉搏,如脉搏每分钟在60次以下或脉搏不规则。恶心、呕吐,应报告医生。
9.临产时,应有专人护送进产房,密切观察宫缩、胎心和产程进展情况。
10.胎儿娩出后,腹部放砂袋压迫2-4小时,防止发生心力衰竭。
11.心力衰竭者,不宜哺乳,做好乳房护理及回奶指导。
12.产后24-48小时应卧床休息,严密观察血压、体温、脉搏、呼吸的变化,预防心力衰竭。
13.出院前做好避孕指导,据心功能情况指导避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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