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对于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3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
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病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情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住院患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处、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病房应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处。
2)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报告。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护长的工作程序
1、向相关部门、院领导报告。
2、保持镇静、冷静处理,安排各类工作人员相关工作。
3、针对发生事件采取相关应急预案。
4、疏导患者、清点病人人数。
5、疏通通道、分流人群。
6、坚守岗位,直到事件的原因找到或消除。
7、做好事后总结,完善和修改应急预案。
(三)、停电紧急处理程序
1、电力突然中断;
2、选择应急灯或电筒照明;
3、了解病人情况,安抚病人;
4、检查使用中的仪器功能,必要时人工维持仪器的正常运行;
5、通知电工或配电间值班人员,问清停电时间;
6、通知总值班;
7、维持透析室秩序及安全;
8、电力恢复后再检查使用中的仪器运转是否正常;
9、暂时不能供电的马上回血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