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㈠》、《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㈡》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如下: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四、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5月25日,2008年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及证件交至卫生局人事科(电话:5513324,姚主任),网上交费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5月30日。报考人员须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信息。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确认时使用。
3、考生于5月26日前向卫生局人事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或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专业工作证明。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1份;
(5)本人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材料1份
(6)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
4、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所报资格考试确认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须按照所报资格考试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5、考前一星期直接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