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考办发〔2008〕3号
各市和义乌市卫生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大学: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8〕193号)等文件规定,为保证我省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共设11个市考点和省直考点、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
(二)报名信息管理
1.报名时间:自2008年12月17日起,各卫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考生报名工作须在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7日,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3.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
4.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2日。
(三)考场原则上只设在各市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每个标准考场考生数为30人。
(四)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领取)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各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
省直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地址:杭州市滨文路481号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二楼人事处,联系人:董雨琴、侯村叶,联系电话:0571-87692702,87692761.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大学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人事办,联系人:朱媛媛,联系电话:0571-88208027.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或执业医师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6.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按照《护士条例》,符合相关规定,护理专业毕业生报考初级(士)提供临床实习证明。
报名点经办人员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七)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工作
自2009年4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附件4),截止时间为5月8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2009年4月24日前向各考区发放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八)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所报专业自愿选择订阅考试大纲等考试用书。
(九)考前培训必须坚持考培分离和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是否参加培训由考生自主决定。
二、考试范围及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及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9、10、16、17日 | 8:30一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9日 | 9:00一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考点于2009年5月7日左右领取试卷,领卷时须严格按照《考试试室考生专业分类及数量核对表》,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
(二)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按照全国卫考办和省卫考办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考试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三)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悉卫生考试的专业分类,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四)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考试座位表》,分别用于标识考点、考试考场及座位。
(五)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考试座位表》。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考生考错专业试卷以及漏收考生试卷及答题卡的情况。
(七)考试实施前,考点须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考区。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6)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纸笔考试结束后,答题卡封装时须放置于防潮袋中,以防答题卡磨损和受潮,再放置于答题卡(回收)袋中,考点须将答题卡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并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二)人机对话考试
1、第一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考场情况记录单、备用光盘、各场次密码袋等除USBKEY外的全部机考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在考后48小时内,与纸笔考试专用物品一起运抵考区。
2、第二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考场情况记录单、备用光盘、各场次密码袋、USBKEY等全部机考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在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移交至考区。
3、每批次考试结束48小时内,在得到考区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各考点务必监督机考机构系统管理员卸载全部考试系统并删除所有相关数据,并填写《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卸载考试系统及数据记录单》(附件5)。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其中,初级资格每人每科2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40元由各考点直接汇款到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鼓楼分理处,帐号:0200003209014445932;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10元汇款到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行:省建行营业部业务经营部,帐号:33001613535050006441.汇款时,在用途档内注明收费单位: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七、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八、考试考务管理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等要求执行。
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护理专业毕业生临床实习证明》
4.《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张》
5.《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卸载考试系统及数据记录单》
6.《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考生照片)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证件号码 | |||||||||||||||||||
报名情况 |
档案号(往届考生必填此项) | ||||||||||||||||||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知识 | |||||||||||||||||
现有资格 | 取得现资格年限 | 专业实践能力 | |||||||||||||||||
教育情况 | 最高学历 | 毕业年月 | 毕业专业 | ||||||||||||||||
毕业院校 | 学校代码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工作年限 | 联系电话 | |||||||||||||||||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
档案号是否正确 | 报考专业是否正确 | 上年度考试通过科目 | |||||||||||||||||
所在考区 | 专业代码是否正确 | 基础知识[ ] | 相关专业知识[ ] | ||||||||||||||||
所在考点 | 报考级别是否正确 | 专业知识[ ] | 专业实践能力[ ] | ||||||||||||||||
现 场 审 核 人 员 签 名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①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专业代码为026至084、002、014、016、091、098、114的各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
④此表适用于除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外的所有专业的考生。
⑤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二)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国 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健康状况 | 联系电话 |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教教育情况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学 历 | 学 位 | 学 制 | ||||||||||||
专业学习 经历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工作年限 | |||||||||||||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 单位审查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 核 人 员 签 字 年 月 日 | |||||||||||
备注:①此表仅限于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②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③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2: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月日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附件3:
护理专业毕业生临床实习证明
兹保证同志确系在本单位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附件4: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样张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档案号:
工作单位:
考试科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考试日期 | ||||||
考试时间 | ||||||
所在考场 | ||||||
考试地点 | ||||||
考试试室 | 座位号 | |||||
附件5: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
卸载考试系统及数据记录单
考区(盖章):
卸载时间 | |
本考区全部考试机(备用机)是否卸载 | |
本考区全部监考机(备用监考机)是否卸载 | |
本考区全部服务器(备用服务器)是否卸载 | |
本考区全部网关是否卸载 | |
本考区全部考试备份数据是否删除 | |
卸载情况说明 |
注:此表用于考试结束48小时内卸载考试系统与数据后的记录,并传真至010-59935364。
附件6: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 完 成 时 间 |
网上报名 | 2008年12月17日—2009年1月7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2008年12月18日—2009年1月10日 |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2009年1月11日—2月15日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2009年2月6日—3月12日 |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 2009年4月10日—5月8日 |
考点试卷交接 | 2009年5月7日左右 |
考试实施 | 2009年5月9、10、16、17日 |
考点录入违纪人员信息(考务系统) | 2009年5月18日—5月31日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两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