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发[2001]164号)报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考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即: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1、自2008年12月17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表一)或(表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7日。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10日考生须持《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身份证、相关材料到各相应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2、参加了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2008年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资格考试,其中有一科、两科或三科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09年度考试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的考生,应按2年为一周期滚动管理的办法提供2008年度的成绩单,并使用原档案号报名补考不合格科目。
三、考试: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 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共65个专业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日、10日、16日、17日。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为2009年5月9、10日。(详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考试成绩仍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红花岗区卫生局 8430909; 汇川区卫生局 8250819;
仁怀市卫生局 2294466; 赤水市卫生局 2884986;
遵义县卫生局 7880065; 桐梓县卫生局 6631321;
习水县卫生局 2732700-8238; 湄潭县卫生局 4258136;
凤冈县卫生局 5227483; 余庆县卫生局 4626780;
务川县卫生局 5629823; 绥阳县卫生局 6363299;
正安县卫生局 6420359; 道真县卫生局 5824582;
市直考点 3119256;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