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2008年5月份参加考试的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1)省直考点报考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任带一种),于12月17日至12月31日到省卫生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2)中央在湘、省直、厅直在省直考点报考的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于12月17日至12月20日统一到卫生厅政务大厅领取,请各考生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
(3)在各市、州考点报考的考生到报考点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请与各考点联系。
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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