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专业增加1种
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
2、本次考试共有64个专业的四个科目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共64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3、准考证采用网上自行打印方式
自2008年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4、学历如何认定与工作年限的计算?
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各类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7、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能否转专业报考?
因工作岗位变动,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时间须满2年,并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但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专业时,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8、护理初级考试与护士首次注册的关系
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首次注册需成绩单原件,考生请注意保存。
9、历史考生报名必须用原始档案号与原身份证号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及原身份证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10、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
例:2005年考生甲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6年报考了护理学(士)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成绩都合格,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5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7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再例:2005年考生乙在报考了内科护理(中)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6年报考了护理学(中)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即使考试成绩合格,也不能领取专业资格证书,因为他们不是同专业科目,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