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114号)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有需求的考区提供了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一、组织单位:
200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初中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试相关服务,考生请电话咨询所在的考区(即各省、直辖市)是否开展此项考试。
目前开考的考区:江苏、上海、宁夏、陕西、甘肃、内蒙等
二、考试报名条件:
有关报考条件请电话咨询当地负责考试的机构,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执行。
三、200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初中级)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见表)专业考试服务,各考区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选择开考专业,考生报名前需了解本考区开考专业。
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2007年5月26日-27日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1 |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52 |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1 |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2 | |
医院管理(中级) | 173 |
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基础知识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备注: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分别共用试卷。
四、考试方式:
采用笔答方式进行,均为选择题,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